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泸西县纪委常委沉基层促纪检监察工作接地气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10时48分  作者:佚名  来源:泸西县纪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3852
66.9K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乡镇纪委抓早抓小的力度要加大,准确把握运用谈话函询,克服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 ”这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在一次联系指导乡镇工作时对该乡镇纪委书记提出的要求。

今年8月,泸西县出台纪委常委联系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通过明确联系范围、联系任务、联系方式,促使纪委常委真正的把身体沉下去,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是明确联系范围,确保“无盲区”。每位常委联系1个乡镇,联系点覆盖每个乡镇的村委会(社区)和小组(街道),其分管、负责的机关室、局协同做好联系对接工作。对信访举报多发易发的乡镇由县纪委“一把手”亲自联系,确保联系范围“无盲区”。

二是明确联系任务,确保“无断层”。纪委常委要对联系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帮助基层化解信访问题;挖掘、整理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和动态;监督检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及办事公开情况;每年约谈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不少于2次;落实分片包案制度,定期了解掌握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具体情况。

三是明确联系方式,确保“无梗阻”。纪委常委综合运用督查、走访、谈话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联系乡镇开展指导和调研工作,遇有重要任务、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乡镇开展工作,及时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下任务、出主意,注意培养、发现联系乡镇反腐倡廉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

相关阅读:

您是第12803631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6 www.lxx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建设街106号 邮编:652499 电话:0873-6621365
滇ICP备2023001489号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4号